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的要求,威海市工程咨询院受委托对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环山路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岛管理区环山路建设项目,南起原石岛三十六中西、北至石岛新吉兴北侧花村路,途经张家村、石岛街、姜家疃、西岚家、北沟、南车6个村,道路全长约2646米。其中新建道路1156米,路面面积25432平方米; 新建高架桥一座,全长约180米;新建隧道一条,全长约1310米。项目建设期为5年。项目总投资4.47亿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的因素。 (5)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威海市工程咨询院 单位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2号 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631-5285096 15006311016 传 真:0631-5285096 邮 箱:whgczxy@163.com 五、公示时间 2017年1月9日至15日。 威海市工程咨询院 2017年1月8日 |